这事超市说得不对。上下班途中出车祸算不算工伤,关键看三点:合理时间、合理路线、以上下班为目的;交警认定你“非本人主要责任”。对方主责、你次责,就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第6项,能认。

试用期没缴社保不影响申请。只要证明你跟超市有劳动关系——排班表、打卡记录、工服、工资流水、同事证言都行。单位30天内不申请,你自己或家属1年内去人社局申请;没社保,认定后待遇由超市承担。

外卖骑手和超市理货员最大不同:超市员工一般直接认劳动关系,走标准工伤认定;骑手可能是专送、众包、个体户,得先确认跟谁有劳动关系,或走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平台常拿“合作”“承揽”来绕。

建议你:先去人社局交工伤认定申请,同时保留事故认定书、病历、路线图、排班证据;若超市不认劳动关系,赶紧申请劳动仲裁确认。交通事故赔偿和工伤待遇可竞合,但医疗费别重复拿。别拖,时效很要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