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事儿关键点:厂里把“单位30天申报期”和“个人1年申请期”混一起吓你。按《工伤保险条例》,个人申请工伤认定的1年,从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算,也就是去年11月28日当天,不是从感染手术或确诊影响功能那天算。除非能证明是单位原因、不可抗力等耽误,被耽误时间才可能扣除。

怎么解决:赶紧去用人单位所在地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带上服装加工厂车间监控截图、组长签字的事故记录本照片、病历、工资流水、工牌考勤等劳动关系证据。厂里不承认事故,社保部门会调查;若劳动关系有争议,先走劳动仲裁确认。劳动能力鉴定得先有工伤认定决定,没认定前做不了;认定后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未缴社保的,认定工伤后全部工伤保险待遇由厂里承担,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伤残补助金等;不给就申请劳动仲裁,再不行法院执行。别拖,个人1年期限很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