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事听着就让人揪心。先说结论: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5条,你丈夫的情况完全符合“视同工伤”条件——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48小时内抢救无效死亡。关键点在于“连续加班”这个细节,司法实践中法院经常认定因长期超负荷工作诱发疾病属于工伤范畴。

关于48小时的计算,从医院首次接诊的病历记录时间算起。你丈夫1月9日晚上发病、第二天凌晨死亡,肯定在48小时内。建议你立刻做三件事:1. 收集考勤记录、加班排班表、同事证言;2. 去医院复印全部抢救病历(特别是首次病历时间页);3. 全程录音录像保留与单位沟通的证据。

如果单位不配合,直接去单位所在地人社局提交工亡认定申请。赔偿这块:全国统一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约103万元(2024年标准),加上丧葬补助金(6个月当地社平工资)和供养亲属抚恤金(配偶每月40%本人工资)。建议你明天就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再委托律师走劳动仲裁。这类案子只要证据链完整,人社局的倾向性很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