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情况肯定算工伤,别听单位瞎扯。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伤(包括在高铁站这种合理路线上的意外),就应当认定为工伤。单位说“差旅意外不是工伤”纯粹是推卸责任,催你离职更是违法操作。

**怎么解决:**

1. **立刻着手个人申请工伤认定**——单位不申请,你自己去当地人社局(或社保局)交材料。需要:**工伤认定申请表**(人社局网站可下载)、**劳动合同或工作证明**、**医院诊断证明和病历**、**高铁票或出差证明**(比如单位派遣单、邮件记录)、**证人证言**(同行同事或陌生人的联系方式)。材料越全越好,直接去窗口或邮寄申请。

2. **停工留薪期**——从受伤开始算,一般最多12个月(严重可延长)。期间工资照发(按你受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单位不给就去劳动监察投诉。

3. **护理费**——如果医生证明需要护理,按当地护工标准或实际支出主张,保留好护理合同或收据。

4. **劳动能力鉴定**——先拿到工伤认定决定书(约1-2个月出结果),然后去当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通常等治疗稳定后(比如出院后3-6个月)做,越早做对你越有利。

**重点提醒**:别被单位忽悠签字离职!如果对方威胁或违法操作,直接打12333(人社热线)或找律师发函。这种事拖不得,越早认定赔偿越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