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团建活动,只要公司明确要求签到、强制参加,就属于工作安排的延伸。法院判例里,类似情况大多认定为工伤,理由是“用人单位组织的集体活动属于与工作相关的活动”。商场说“自愿”纯粹是在推卸责任。

你现在要做的:

1. **马上收集证据**——团建通知、签到记录、同事证言、医院诊断证明、你和商场沟通的录音或聊天记录。

2. **自己去人社局申请工伤**。个人申请时限是**1年**(从受伤那天起算),你3月摔的,现在6月完全来得及,但别拖了。

3. 如果商场不给你盖章,你就直接去当地人社局工伤科填表,带上材料,他们会启动调查。

记住:公司不报是公司违法,你自己报完全合法。拖久了证据容易丢,建议你**这周就去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