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跟你直说:你单位这种操作不厚道,法律上站不住脚。九级工伤赔偿标准包括三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9个月本人工资,这个他们愿意给,没问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出,如果单位没给你交保险就他们自己掏)、**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必须是单位出)。这两笔钱必须在**解除劳动关系**时才能主张,但单位逼你写离职申请,就是为了一分不掏。你一旦主动离职,这两笔钱大概率拿不到,尤其是就业补助金。
另外,**工伤复发治疗费**:如果你不离职,单位得继续管,治疗费依旧能报销;如果你离职了,按《工伤保险条例》和地方规定,大部分地区不再报销复发费用,因为你已经领了“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等于跟工伤待遇切断了关系。所以离职后伤情复发,钱基本得自己扛。
建议你**坚决不写离职申请**,先跟单位谈,谈不拢直接去当地劳动监察或申请仲裁,要求支付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具体月数看你们省规定,比如江苏九级是5万左右工资的基数)。别被吓住,这种事你占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