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事关键看两点:表决合不合法、施工手续全不全。按《民法典》第278条,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属于业主共同决定事项:先要专有面积和人数双2/3业主参与表决,再经参与表决的双3/4同意。你们12户,若面积差不多,9户同意通常已过线,但还得看当地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办法,有的还要本单元2/3以上同意并公示。决议合法、规划施工许可齐全,低层拿采光通风相邻权说事,一般不当然导致停工。

咋办:1. 把表决票、面积清册、公示、加梯协议、施工许可整理成册,先找街道、社区加梯办和派出所协调复工。2. 对方起诉,积极应诉,主张业主共同决定有效;对恶意阻工,可另诉排除妨害,必要时申请行为保全或先予执行。3. 低层采光通风若确有影响,走相邻权补偿调解,给一次性补偿或优化井道,别硬拖。4. 已付预付款按施工合同协商顺延,别擅自解约;若因对方保全停工,可提反担保。建议同步咨询当地加梯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