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事说白了:离婚协议里房子归你,原则上有效,但协议不是法院判决,不动产登记中心不敢单方办,前妻不签字就卡住。她2025年才说受胁迫,按民法典和婚姻家庭编解释,协议离婚后一年内不提,现在大概率超期,且她得拿证据,空口难赢。
怎么办?先去办三件事:一,发律师函给她,写明配合房产过户是离婚协议义务,不配合你要起诉并索赔,留好微信、录音、快递单。二,马上到法院起诉“离婚后财产纠纷”,请求确认协议有效、判令前妻协助过户。她若反诉胁迫撤销,你拿超一年和没证据抗辩。三,拿到法院判决后,去不动产登记中心单方办或申请强制执行。共有产权房特殊,先问当地住房保障部门能不能上市、政府是否优先买。
买家那边别硬拖:能协商延期就签补充协议;不能,保留前妻不配合导致无法过户的证据,但你对二手房买卖合同仍可能先担违约金,再向前妻追偿。建议尽快诉讼,别等买家索赔。关键词:离婚协议、共有产权房、房产过户、前妻不配合、胁迫撤销、违约金、协助过户、不动产登记中心、法院判决、二手房买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