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事就是典型的“挂靠+违法转包”混着来。你表弟借外地建筑企业资质接雄安新区周边厂房项目,他是实际施工人,你供砂石料算材料商。没合同不等于没救,事实合同能不能认,关键看总包、发包方知不知道、接不接受你表弟干活。进场通知、送货单、转账记录只是基础,还得补微信聊天、签证单、结算单、监理记录、工人考勤工资表。
怎么解决?先去办三件事:
1. 起诉时把出借资质企业、总包、发包方全列被告。按建工司法解释一,实际施工人可在发包方欠付工程款范围内要钱;出借资质企业跑路也得列,查股东、查注销。
2. 直接找发包方可以,但人家只在“欠付总包或出借企业的工程款”里担责。总包已经付清,发包方基本不掏;总包明知挂靠还乱付,可追过错。
3. 材料款按合同相对方和表见代理走,谁签收、以谁名义买找谁;农民工工资可找总包先行清偿,违法分包总包连带。
挂靠责任:出借资质企业和表弟对外连带;违法分包:总包对工资等连带。赶紧做财产保全,查总包付款流水,别等公司注销。建议找当地建工律师尽快起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