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事,能突破!最高法建工司法解释规定,实际施工人可以直接起诉发包方。发包方只在欠付总包工程款范围内担责,如果发包方早就把钱结清了,你就只能追总包和项目经理。
转包和违法分包在这类工程款拖欠纠纷里,对你要钱影响不大,你都算“实际施工人”,都能告发包方。但转包通常涉及整体工程转手,违法分包是分部分项,具体看天津西青老旧小区改造这个屋面防水工程合同。
建议你:先把发包方、总包、项目经理一起告了。项目经理离职别怕,你手里的施工日志、验收单、进度款转账就是铁证,只要证明他当时代表公司(比如转账是公司账户或他拿公司公章),总包就赖不掉,这叫“表见代理”。去天津西青法院立案,要求发包方在欠付范围内担责,总包连带。记住,工程款优先受偿权别忘了主张,时效别拖过三年。先去办,别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