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事定性很清楚:你和二房东是转租合同,房东不是你的合同相对方。二房东欠租,房东依法能解除他和二房东的租赁合同;但你没权直接逼房东继续履行,除非房东同意转租或知道转租没异议,且你愿意按《民法典》第719条代二房东付清欠租和违约金,这样能对抗房东解除权,争取继续用铺。房东也不能直接赶人,断水断电、换锁清场都违法,必须先诉讼或仲裁再申请执行。
建议你赶紧办:1.书面通知房东要求代付欠租;2.保存临街商铺租赁合同、押金转让费转账记录、装修票据、房东通知;3.查二房东身份财产,起诉他违约并做财产保全,主张装修残值、停业损失、押金和转让费;4.房东若强清,报警并录像。装修添附经同意可向二房东要剩余租期残值,未经同意难赔,还可能被要求恢复原状。关键词:商铺租赁、二房东转租、房东收房、装修添附、停业损失、押金转让费、代为清偿、继续履行、强行清场、财产保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