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事定性很直接:总包拿“发包人没付”当挡箭牌不成立。包工头失联、项目部撤场,属于典型欠薪,按《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总包对农民工工资负总责,分包欠薪也得总包先行清偿。
先去办这几件事:
1. 证据抓牢:考勤、工资表、欠条、微信聊天、工牌、项目名称、包工头身份信息。
2. 行政投诉:到项目所在地人社局劳动监察、住建局清欠办投诉,书面要求查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启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总包逾期不付,可责令动用保证金。
3. 司法起诉:劳动仲裁或法院起诉,把包工头、分包、总包、发包人一起列上,申请财产保全。发包人在欠付工程款范围内担责。
4. 优先受偿权:这是承包人(一般是总包)对发包人的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农民工个人通常不能直接申请。但你们可以推动总包行使,或在诉讼中主张总包、发包人责任。
别干等,行政投诉和诉讼保全同时走,打12333、12345、住建清欠电话。越早保全,钱越有希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