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说定性:离婚协议是你和前夫内部约定,管不了贷款机构。房贷没还完、抵押没解除、房子还登记在两人名下,银行作为抵押权人、共同债权人,照样能催你、起诉你,甚至拍卖房子。前夫再婚配偶一般没份,因为离婚时已把房分给你,不属于他再婚后的夫妻共同财产;但登记没改,有被前夫乱抵押的风险。

怎么解决:

1. 马上去贷款银行调合同,确认你是不是共同借款人、抵押人。

2. 尽快起诉前夫,要求履行离婚协议、还贷、配合过户;同时申请财产保全、异议登记,防他再抵押。法院可以判他协助过户,但判决不能直接对抗银行抵押权。

3. 想过户,通常得先还清贷款解押,或跟银行办转按揭、变更主贷人,银行不同意就过不了。

4. 银行若起诉,你应诉,先协商或代还,再凭离婚协议向前夫追偿。

5. 他再婚配偶要分,基本没戏,除非她实际参与还贷或登记加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