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这种带老乡从总包手里接木工活,合同多半无效,你身份就是“实际施工人”。能告发包方,但不是想告就能让他全付:按建工司法解释,法院会把总包追加进来,发包方只在“欠付总包工程款范围内”担责。先查发包方到底付没付清,可申请调查令、保全总包和发包方账户。
签证单只有项目经理签字没盖章,不一定废。项目经理签字若属职务行为,再配上微信、施工日志、监理记录、付款凭证,照样能做造价司法鉴定;法院可委托鉴定,但你要赶紧补证据。
优先受偿权这块,实际施工人一般不能直接主张,优先权原则上归和发包方签合同的总包。你可告总包,让总包向发包方主张;总包怠于主张,可考虑代位权诉讼。优先受偿权最长18个月,从应付工程款之日起算,别拖。
工人工资别自己硬扛,可向劳动监察投诉,总包对农民工工资有先行清偿责任。垫的30万留好凭证。商业综合体、木工班组、工程款拖欠这种事,尽快起诉保全,带分包合同、结算单、签证单找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