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事关键看三点:期限、你算不算承包人、装修能不能优先。装饰装修工程能优先受偿,但一般只能就装修部分或增值部分,而且发包人得是酒店所有权人/有权处分人。你们是挂靠总包下的建筑队,若只是实际施工人,不是直接跟发包人签合同的承包人,优先受偿权主体可能不成立;直接跟个人老板签的,才有戏。
期限:从应付款之日起最长18个月,属除斥期间,不中断。合同有付款日按约定;没约定,2023年6月交付,应付款日一般算交付日,到2024年12月就届满。2024年2月发函若只催款、没明确主张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也没起诉或申请拍卖,现在很可能已过。没竣工验收备案不影响,只要质量合格、已交付使用就行。
建议你:马上翻合同、结算单、催款函,确认应付款日和发函内容;赶在银行拍卖执行程序里,向法院申请参与分配,主张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优先于银行抵押权。若期限过了,只能按普通债权,重点争起算点、发包人恶意拖延。找建工律师看材料,别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