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哥,这事核心看身份:你要能证明总包把木工活违法转包/分包给你,你带人垫资干,才算“实际施工人”。按建工司法解释,能告发包方,但只能在“发包方欠总包工程款范围内”要钱,不是想拿多少拿多少。最好把总包和发包方一起列被告。项目经理签的工程量确认单有用,可主张表见代理;没正式签证变更,就补微信、录音、监理记录、工人证言、付款流水。工期延误扣20万,总包得举证,不然扣不住。
优先受偿权:实际施工人一般不能直接主张,而且最长18个月,2024年1月竣工,现在很可能过了,别死磕。
赶紧办:1. 起诉总包+发包方,申请财产保全;2. 同时去城东安置房项目所在地劳动监察投诉,农民工工资可要求总包先行清偿、发包方在未结清工程款内垫付;3. 固定好工程量确认单、结算单、聊天记录。怕工资发不出,先走农民工工资专户和保证金。建议马上找当地建工律师立案,别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