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事就是典型的“工程款拖欠+实际施工人维权+农民工工资”。没正式合同不是死局,施工日志、微信聊天、签证单、验收资料能凑证据链。
先去办:把总包方和开发商一起起诉,别只盯一个。去工程所在地法院立案,被告写总包,开发商列共同被告或第三人。开发商只在欠付总包工程款范围内担责。同时申请财产保全,查封开发商房子、账户,防止转移。
农民工工资另条腿走:赶紧去住建局清欠办、劳动监察投诉。总包负总责,开发商没结清工程款的,要在欠付范围内先行垫付。
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实际施工人原则上不享有,除非你直接和开发商形成事实合同关系。别把宝押这儿。总包才有,而且最长18个月,从应付款日起算,拖不得。
证据要固定:微信别删,签证单找监理或发包方补签,工资欠条、考勤、转账都收好。诉讼中可申请造价鉴定。建议你找当地建工律师,赶紧立案+保全,先保回款再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