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事本质是**特许经营合同纠纷**,不是普通买卖。法院一般先看:品牌方有没有“两店一年”、有没有**商业特许经营备案**、签约前30天有没有做**信息披露**;再看合同里的解除、退款、违约金、保证金条款;重点看它承诺的**选址和培训**是不是根本没履行,够不够成**根本违约**。合同写“不退款”不一定管用,要是格式条款排除你主要权利,可能无效。
亏损本身不直接等于欺诈,但你有**转账记录和微信聊天**,如果能证明对方虚假承诺、伪造选址资源、隐瞒没备案没直营店,可以主张**欺诈撤销**或违约赔偿。不过注意,欺诈撤销权一般从你知道起1年内行使,2023年10月到现在可能有点悬,建议按违约解除走。
先去办:合同、转账、微信聊天、手册、选址沟通、亏损流水全固定,微信别删,最好公证。发**律师函**或书面解除通知,要求退12万加盟费+5万保证金。同时向深圳商务局投诉未备案、12315投诉虚假宣传。谈不拢就去**深圳南山法院**起诉,案由**特许经营合同纠纷**。已开业用了品牌,法院可能扣合理费用,但没实质服务可多退。尽快办,别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