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弟,先别慌。这事定性:你偶尔卖自用相机,不是专门倒卖二手相机的商家,原则上不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所以他主张“退一赔三”很难成立。成都武侯法院把案由定成买卖合同纠纷,也是按普通民事合同走。合同没写瑕疵担保,不等于你没责任,民法典默认出卖人要对质量负责;但二手闲置通常按“现状交付”,“正常使用痕迹”不等于承诺无霉。
怎么解决:第一,赶紧整理证据:购买凭证、发货前照片视频、聊天记录、快递签收记录,证明你自用、偶发、非经营者,且不知镜头霉斑。第二,写答辩状,重点打:不适用消保法第55条退一赔三;霉斑是否发货前就有,举证责任在买家;他收货后有没有及时验货提异议。第三,若对方有开箱视频证明霉斑,可谈退货退款,但别认三倍赔偿;若真是你明知隐瞒,可能构成违约甚至欺诈,但个人间一般也只是退款加损失。曾律师处理这类成都武侯二手平台买卖合同纠纷,通常也会先看这些点。应诉期别拖,拿不准就找本地律师看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