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事,核心看“用工主体责任”,不是看谁嘴上认不认。你在市政道路项目开挖掘机,没劳动合同,但有考勤、工友证言,再补工资流水、微信派活、垫付2万记录,就能作为建设工程工伤认定证据。租赁老板是个人,总包单位就得承担用工主体责任下的工伤保险责任;租赁老板有营业执照,先找租赁公司,必要时劳动仲裁确认事实劳动关系,总包违法分包仍可能连带。发包方买的保险,意外险可另赔,不能顶工伤。

先去办:证据收齐,直接到项目所在地或总包所在地人社局工伤科交工伤认定申请,别等他们推。同时向住建局、劳动监察投诉违法分包。不受理就60天复议或6个月行政诉讼。认定后做劳动能力鉴定,主张工伤保险待遇;总包赔了可向租赁老板追偿。

超过一年:从受伤之日起1年,原则上过期不受理。若因单位推诿、不提供材料等非你自身原因耽误,可主张扣除。已超也赶紧递材料留记录;实在不行,走法院提供劳务者受害或安全生产侵权,诉讼时效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