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事定性:你借用外省建筑队资质投标,属于挂靠施工,挂靠合同一般无效。但合同无效不代表钱白干,安置房项目已竣工验收合格,你可以按“实际施工人”身份要工程款,参照原约定折价补偿。20%管理费,法院不会照单全收,被挂靠单位得证明实际管理成本,没出人没干活,可能只支持少量甚至不支持。
怎么解决:建议你以自己名义起诉,别用被挂靠单位名义。被告先列被挂靠单位;如果发包人还欠着工程款,把发包人也列上,要求其在欠付范围内担责。管辖去项目所在地县法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专属管辖。先去办两件事:发律师函催告、申请财产保全。证据抓牢:挂靠协议、中标通知、垫资流水、材料人工票据、签证、验收报告、结算单、微信记录。竣工验收快一年了,别再拖,赶紧固定证据起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