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事,先定性:发包方没办施工许可证、还拖欠进度款,导致你停工,他再拿工期延误、项目经理不到位来单方解除,基本站不住。单方解除得看合同约定,或法定根本违约、催告后仍不履行等条件。他自己违约在先,你反而能索赔。

怎么办:第一,别硬拆塔吊和周转材料,先发函、拍照录像、公证,列清单,谈不拢就起诉并申请财产保全。第二,停窝工损失(人工、机械、塔吊租赁、管理费)和因发包方原因延误期间的材料涨价差价,可以索赔,先做工程造价鉴定。第三,已完工程价款按合同、签证、变更、会议纪要算,争议大就诉讼中申请造价鉴定。第四,优先受偿权不看竣工或解除,看“应当给付工程款之日”,最长18个月,建议尽快起诉并主张优先受偿。像施工许可证、发包方单方解除、停窝工损失、材料涨价差价、已完工程结算、优先受偿权、造价鉴定这些,都是建筑工程纠纷律师要抓的点。你找曾强律师这种专做建筑工程纠纷的,方向对,但证据要先去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