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事我直说:你手里是塔吊租赁合同,不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租金一般进不了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范围。合同签的是个人老板,盖的又是项目部资料章,想直接让发包人、总包掏租金,难度不小,除非能证明总包实际使用受益、构成表见代理,或者走代位权。

建议你:一,赶紧起诉个人老板,把被挂靠建筑公司、总包、发包人一起列被告或第三人,让法院查挂靠和欠款关系。二,证据抓死:租赁合同、资料章、进场单、微信催款、结算单、工地照片、挂靠证据。三,塔吊不让拆,别硬拆,诉请解除合同、返还塔吊并要占用费,同时申请财产保全,必要时申请先予执行。四,总包欠付工程款的,可提代位权诉讼。优先受偿权基本别指望,尽快办,别过三年诉讼时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