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事先定性:协议签了就是“行政协议”,对拆迁办和你们都有约束力,街道不能因为户型变更就单方加价,更不能拿停发过渡费逼你母亲点头。除非协议里写了可调价,或者有法定征收政策依据并走完程序,否则“每平补两千”站不住脚,停发过渡费也违法。
建议你按这几步先去办:第一,把协议、交房约定、过渡费发放记录、街道通知、聊天录音都存好。第二,书面要求街道继续履行拆迁安置补偿协议、补发过渡安置费,并给老人安排过渡房或租金补助。第三,向区住建局、征收办或街道上级投诉,别签任何变更协议,也别口头认账。第四,直接提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告签协议的街道/征收部门,请求确认停发过渡费违法、继续履行协议、补发费用。行政复议一般60天,行政诉讼一般6个月,别拖。老人没地方住,同时申请临时安置,先解决住的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