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事,先别慌。卖家拿“房产证在银行抵押、没法解押”当理由,导致约定期限内过不了户,一般算他违约。按《民法典》第587条,收定金一方不履行债务,你有权要求**双倍返还定金**,也就是20万;如果合同里写了违约金,定金和违约金通常只能择一主张。但注意,定金超过总房价20%的部分,不适用双倍罚则,只能退本金。
中介责任得看他有没有过错:如果明知房子有抵押没解押,还隐瞒、夸大或承诺“能搞定”,违反居间合同如实报告义务,就不能拿“只是居间方”甩锅,可要求退中介费并赔偿损失。若他确实不知情且尽到核实义务,一般不担买卖合同违约责任。
怎么解决:先把购房合同、定金转账/收据、聊天记录、中介宣传和抵押信息全留好。先发书面催告,要求卖家限期解押过户或解除合同并双倍返还定金。谈不拢就去法院起诉,把卖家列被告,中介视过错列共同被告或第三人。中介费也可主张退。关键词:二手房买卖、定金返还、中介责任、房产抵押解押、居间合同、二手房交易纠纷、违约赔偿。建议尽快办,诉讼时效3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