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事儿定性很清楚:顶楼屋顶属于整栋楼业主共有部分,不是你家专有。保修期内找开发商;过了保修期,原则上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修,不该你顶楼一家掏。物业说“业主不同意”就甩手,不对。
怎么解决,按顺序来:
1. 先找物业、业委会或物管会,要求启动屋顶漏水维修,走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应急程序。
2. 他们不办,就向街道办、社区、住建局投诉,要求责令组织申请。屋顶漏水严重可能危及安全,可适用紧急维修。
3. 还不行,联合受影响业主起诉物业或业委会,要求履行共有部分维修义务。
4. 真等不及,你先自修,留好合同、发票、照片,再向维修资金或全楼业主按面积追偿。
费用谁出?有维修资金就维修资金出;没有或不够,整栋楼业主按专有面积分摊。顶楼漏水维权、物业纠纷律师、业主共有部分维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民法典第278条和第281条,都是你这个事的关键。先去办,别自己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