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里,这种事能诉,但别指望发包人全兜。你算实际施工人,总包(跟你签活的人)是合同相对方,必须告;转包人、发包人按司法解释列,发包人只在欠付总包工程款范围内担责。直接起诉发包人,法院一般把总包、转包人追加为第三人,你硬列共同被告也行,法院会按法律关系调。总包说发包人没付、发包人说审计未完,都不是工程款拖欠的拒付理由,欠付数额可申请造价鉴定。
证据抓这些:劳务合同/协议、微信聊天记录原始载体、现场签证单、对账单、结算单、欠条、施工照片视频、考勤工资表、银行流水、老乡证人证言;再调发包人与总包的施工合同、中标文件、审计和竣工验收资料。先到开发区厂房项目所在地法院立案,同时申请财产保全,冻总包和发包人账户。诉讼时效从完工结算或应付款日起算3年,别拖。木工劳务是否被认定为实际施工人有争议,若只是纯劳务班组,可能只能找总包。带材料找当地建工律师面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