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事房东和新房东说法都站不住。买卖不破租赁,看的是你2020年就租下并实际占有经营,不是新房东签不签字。民法典第725条,房子卖了,原租赁合同对新房东继续有效。新房东以“自用”赶你,除非合同里写了这种情况能解除,否则不能强赶。强行断水断电、堵门,你可以报警,并到法院起诉要求继续履行、排除妨害。

押金:谁收的找谁,若新房东承继合同,也可找他退。装修和搬迁费:新房东不继续履行导致解除,属于违约,可主张装修残值、搬迁费、停业损失;原房东若卖房没通知你行使优先购买权,还可另找他索赔。注意保留租赁合同、转账记录、装修发票、聊天记录。先去办:发书面律师函给原房东和新房东,明确不搬、要求继续履行或谈赔偿;协商不成就到商铺所在地法院起诉。别先腾房,一腾就被动。沿街门面、小超市这类商铺租赁纠纷,关键就是占有在先、证据扎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