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事核心就俩字:合同。没合同,法院一般按合同相对性走,谁买你钢材谁付钱。送货单、签收单有用,但得证明签收人是分包/项目材料员,且“项目简称”能对应到实际工地。

能不能把总包、分包、实际使用人一起告?可以一起列被告,但总包不一定担责。除非有证据他确认过、付过款、构成表见代理或债务加入;否则法院可能只判分包。还可走代位权,分包对总包有到期工程款,你代位向总包要,但证据要求高。

诉讼时效普通3年。有约定按约定;没约定从你催款给的合理期限届满算。2022年5月若对过账,通常从那时起算,到2025年5月。现在关键看有没有微信、短信、录音、还款承诺、部分付款来中断时效,有就重新算,没有就危险。

优先受偿权跟你材料商基本没关系,那是承包人针对发包人的。建议赶紧收齐送货单、签收单、聊天、转账、对账单、现场照片,先发律师函催告固定时效,同时起诉分包并申请财产保全,把总包列共同被告或第三人,查它欠不欠分包工程款。建设工程纠纷、材料款催收、钢材供应商这类案子,证据比合同还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