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事就是典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没签竣工结算协议也能起诉。竣工验收合格、开发商已付60%,付款条件基本成就。审计条款一般不能对抗结算,除非合同白纸黑字写明“以审计结论为结算依据”,而且审计不能无限期拖。审计没完,你可以申请法院委托造价鉴定。
怎么解决:先去办证据固定,把合同、竣工资料、送审结算、付款凭证、甲方指定分包指令、设计变更单、签证、会议纪要、催款函全整理。直接起诉开发商,要求支付剩余工程款和利息,利息从应付未付之日起按LPR算。那200万逾期违约金,用甲方指定分包和设计变更导致延误来抗辩,主张工期顺延,别轻易认。质量保证金按合同约定缺陷责任期届满后主张返还,到期部分可一并诉。优先受偿权要在应付工程款之日起18个月内行使,诉讼中明确对公寓楼折价、拍卖价款优先受偿。建议找曾强律师这类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先做诉讼方案加财产保全,防止开发商转移资产。关键词: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竣工结算、审计条款、工程款利息、质量保证金、优先受偿权、甲方指定分包、设计变更、逾期违约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