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事,核心就两点:签证是证据,索赔有期限。你们学校宿舍楼项目因甲方征地没完成停工,属于发包人原因,停工损失、窝工机械人员费一般能索赔;材料涨价要看合同是否约定调价,固定价合同较难,但可结合情势变更、甲方违约去争。

时效上:合同若约定了“28天提交索赔意向、28天提交报告”,就按约定走,过期可能失权;没约定,就适用民法典3年诉讼时效。甲方只签收不确认,不等于认可,但能证明你提过、可中断时效;若合同用了示范文本,发包人收到索赔报告后28天不答复,还可能视为认可,别被“没签证”吓住。

建议你:先把施工合同、停工通知、监理日志、签收单、微信函件、窝工和材料涨价凭证收齐;马上发律师函要求确认并结算;谈不拢就起诉或仲裁,申请工程造价司法鉴定。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里,工程签证、索赔时效、停工损失、材料涨价、结算纠纷、司法鉴定这些点,法院会看事实和证据,不是甲方一句不认就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