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事是典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你属于实际施工人讨工程款。你合同相对方是那个老板,总包能不能直接告,关键看它是不是违法分包/转包给你;开发商作为发包人,只在欠付总包工程款范围内担责。优先受偿权,实际施工人一般不直接享有,且最长18个月从应付款日起算,楼封顶后若过了应付日就悬。农民工工资可以走专用账户,总包有先行清偿责任。

建议你:第一,把老板、总包、开发商一起起诉,总包/开发商列被告或第三人,申请法院调取结算和工程量核对资料。第二,证据抓牢聊天记录、考勤表、签证单、现场照片、工人证言、付款流水,证明工程量、单价和欠款。第三,优先受偿权立即在诉状里主张并申请保全,别等。第四,农民工工资向住建局清欠办、劳动监察投诉,要求总包通过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先付。第五,注意3年诉讼时效和18个月优先权期限。找曾强律师这种专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方向没错,赶紧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