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修正草案)》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修正草案明确“律师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规定律师应当“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并要求律师事务所按照规定设立党组织、为党组织活动提供必要条件。这两项根本要求,深刻揭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律师制度的政治属性,为律师事业发展锚定了根本方向。重庆坤源衡泰律师事务所全体律师认真学习修正草案,深刻认识到,将党的领导贯穿律师工作全过程、各方面,是律师队伍行稳致远最可靠的保证。
在律所治理中全面落实“律师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党的领导是律师工作的“根”与“魂”。坤源衡泰所坚持把党的领导融入律所治理制度体系,以完善的组织架构和运行机制保障党组织的政治核心地位。律所章程明确建立党组织与合伙人联席会议制度,凡涉及律所发展方向、重要人事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重大事项,均事先听取党组织意见。党委委员常态化列席管委会会议、执委会会议,全程参与决策、执行和监督,使党的意志体现在律所治理各环节。组织设置上,律所已设立党委,党员律师发展到104名,约占全所律师的三分之一。通过持续推进“双亮双争”活动,推行把业务骨干培养成党员、把党员律师培养成业务骨干的“双培养”机制,律所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不断增强。
在执业实践中坚定践行“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我国社会主义法治”从业基本要求
“两拥护”是律师从业的基本要求,也是律师依法执业、诚信执业、规范执业的根本标尺。坤源衡泰所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律师队伍建设首位,通过政治理论学习常态化,引导全体律师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律所探索形成“1+3+3”党建发展新路径,通过携手打造“法治小镇”、建立“前端+后援”援藏公益法律服务模式、开展“1+X党建联建共享”等务实举措,让律师在服务基层治理、服务边疆群众、服务高质量发展中,不断增进对党的领导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把“两拥护”转化为执业为民、服务大局的生动实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