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1日上午,存量基础设施投融资项目纠纷处理机制建设与案例分享活动在大成北京总所1-3号会议室举办。本次活动由大成律师事务所、中国政法大学中国民商事争议解决研究中心联合主办,大成房建与能源专业委员会、大成工程与基础设施行业委员会、大成北京总所房建与能源专业组、大成北京总所工程与基础设施行业组共同承办。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大成工程与基础设施行业委员会牵头人杨关善律师主持。来自知名高校、仲裁机构、企业和律师事务所的近百位代表参加。杨关善律师介绍,本次活动是大成律师事务所本年度连续举办五场PPP存量项目争议解决研讨会之后的总结和提升。
随着《关于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的指导意见》出台以及《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修订,我国基础设施投融资建设进入新阶段。但存量基础设施项目规模庞大,仅PPP存量项目合同额已逾20万亿元,不少项目面临停摆、僵局、争议等问题。PPP存量项目如何处置、争议如何解决,成为法律实务界的重要课题。选择行政诉讼、民事诉讼还是仲裁,长期存在争议,争议解决机制的完善既是存量项目面临的紧迫问题,也是PPP新机制健康发展的基础。
活动中,大成律师事务所主任、大成中国区董事局主席袁华之律师发表开场致辞,介绍了大成概况和专业化建设情况,并表示大成一直高度关注和积极参与存量基础设施投融资项目纠纷处理。专题分享环节,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黄华珍律师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协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实施后的裁判数据分析,介绍了PPP纠纷解决方式在司法实践中的“二分法”路径及支持行政诉讼的倾向,建议明确划分标准、减少管辖权纠纷,并提示投资者善用行政诉讼程序。清华大学投融资政策研究中心首席专家王守清教授提出,存量项目纠纷解决需要政府、央国企、银行和公众共同面对,并综合运用再谈判、调解、仲裁、行政诉讼、民事诉讼等多元化工具,培养复合型人才。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政府法制研究中心主任于安教授围绕政府特许经营与行政协议的法律适用、公法与私法选择空间发表看法。中国政法大学教授、中国民商事争议解决研究中心主任杨秀清教授分析了PPP争议解决裁判困境,提出探索一体化解决机制,并认为应保留仲裁条款适用空间。北京仲裁委员会(北京国际仲裁中心)知识管理高级主管林晨曦介绍了PPP协议仲裁案件发展情况,分析了可仲裁性、政府承诺有效性、不可抗力和情势变更认定等问题。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原庭长黄永维就PPP争议性质、法院处理现状及可仲裁性问题进行分享。大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李超颖律师结合案例分享了特许经营协议无效与处理原则。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大成房建与能源专业委员会牵头人杨贵生律师在总结中表示,律师不能仅研究法律,更要研究行业,大成年初成立新一届专业委员会与行业委员会,就是结合法律和行业现实开展综合性、全方位法律研究,最终更好服务客户。
从本次活动的交流内容看,大成律师事务所进一步捕捉到存量基础设施投融资项目争议解决的若干行业痛点:一是项目合同性质与争议解决路径的匹配仍存在不确定性,行政诉讼、民事诉讼和仲裁之间的边界需要更清晰的规则;二是管辖权争议可能延长纠纷处置周期,增加客户的时间与成本;三是特许经营协议效力、政府承诺、不可抗力与情势变更等问题,直接影响客户权益预期;四是争议解决不仅需要法律判断,也需要对基建投融资行业逻辑、政策环境和项目实际有深入理解。与会专家的讨论也传递出清晰信号:存量项目争议解决需要立法、政策、司法解释、诉讼与仲裁等机制协同完善,需要多元化工具,也需要懂基建投融资和法律政策的复合型专业力量。
这些认识对大成律师事务所后续专业建设和服务优化具有直接启发。首先,在专业研究上,大成将继续依托房建与能源专业委员会、工程与基础设施行业委员会等平台,围绕PPP存量项目合同性质、行政协议司法解释适用、仲裁条款效力、特许经营协议无效处理等重点问题开展持续跟踪和案例复盘。其次,在服务方式上,大成将把本次活动中的裁判数据分析、仲裁实践观察和案例经验,融入客户争议解决策略研判、风险提示和合规建议,帮助客户在项目停摆、僵局或争议发生时,更系统地评估再谈判、调解、仲裁、行政诉讼、民事诉讼等路径,重视争议性质判断和仲裁条款设置,降低程序空转风险。再次,在业务协同上,大成将推动法律专业与基础设施行业研究的结合,强化跨专业、跨行业协作,提升对存量项目全周期法律服务的响应能力,使服务更贴近项目实际和客户需求。
对客户而言,上述优化的价值在于:面对复杂的存量基础设施投融资项目,客户可以获得更清晰的争议解决路径分析、更贴近行业现实的风险判断和更协同的专业支持,从而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提高争议解决的确定性和效率。对产业而言,大成律师事务所希望通过持续的专业研究和实务交流,与学界、仲裁机构、企业及同行共同推动争议解决机制完善,为基础设施投融资可持续发展提供法治支撑。
大成律师事务所表示,将持续关注基础设施投融资纠纷解决,为其制度完善和司法实践发展贡献智慧与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