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20日,司法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管理局五部门联合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法(草案)》,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作为我国金融领域首部具有基础性、统领性地位的法律草案,其发布标志着我国金融法治建设迈入新阶段。草案围绕金融工作的根本法律框架、现代中央银行制度、金融机构全周期管理、金融监管体系、风险处置机制以及金融发展与安全统筹等核心制度展开安排,释放出推动金融法治从“分业立法”向“基础统合”迈进、强化监管统筹协调、提升风险防控能力、促进金融高质量发展等明确导向。
对于金融机构及相关市场主体而言,草案不仅关系基础性法律适用规则,也对金融消费者与投资者权益保护、监管机制运行、风险处置程序、法律责任可操作性等提出更高要求。如何准确理解立法目的、适用范围及配套制度安排,如何在新一轮金融法治建设中做好规则衔接与合规准备,成为行业共同关注的重要课题。
面对这一重要立法动态,大成北京总所金融专业组和金融行业组主动组织多位资深合伙人,以法律专业视角对草案进行全方位、系统性深度解读。编制团队立足理论依据与实务操作双重维度,对草案11章内容逐章梳理核心要点,对全文合计95条逐条开展研判,形成《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法(草案)深度解读与修改建议报告》。报告全文五万余字,兼具专业性、系统性与实操性,并已于4月2日通过公开渠道向司法部呈报,以期为国家金融立法工作提供专业参考。
在具体研究过程中,大成北京总所金融专业组和金融行业组围绕草案立法背景与重大意义、金融机构全周期管理、金融监管体系、风险处置机制、金融发展与安全统筹等核心内容进行解读,并聚焦完善立法目的、明晰法律适用范围、强化金融消费者与投资者权益保护、规范监管机制运行、细化风险处置程序、提高法律责任可操作性等关键方向提出具体修改建议。同时,针对金融创新监管沙盒、跨境监管合作、金融数据安全、行业禁入制度等前沿与实务问题,报告亦补充了相应制度设计建议。
结合逐条解读成果,报告进一步提出六大总体修改方向,包括在立法目的中明确纳入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权益保护、确立金融法作为基础性法律的优先适用地位、明晰金融机构范围及参照适用规则、增设金融创新监管沙盒制度、完善跨境监管合作条款、细化法律责任罚款幅度与裁量标准等。报告还建议后续加快配套法规规章制定、加强金融法律宣传培训、强化监管执法落地,推动金融法落地实施后充分发挥基础性法律作用,为加快建设金融强国筑牢法治根基。
上述工作既是大成北京总所金融专业组与金融行业组协同联动、助力国家金融法治建设的重要实践,也是大成持续深耕金融法律服务领域、强化专业研究能力的具体体现。通过对草案逐章逐条的系统研判,大成进一步积累了金融立法研究、监管规则解读与金融合规服务经验,提升了跨专业组协同研究能力,也为后续服务金融机构、金融消费者与投资者权益保护等相关需求提供了更扎实的专业支撑。
在金融法治框架持续完善的背景下,大成将紧跟金融立法动态,持续关注配套法规规章、监管执法与行业规范变化,以专业研究助力客户理解规则、适应规则、合规经营。未来,大成北京总所金融专业组将继续发挥专业引领作用,组织合伙人持续关注金融立法动态,积极建言献策,以务实行动服务金融高质量发展,为金融法治建设贡献大成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