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21日下午,由大成律师事务所北京总所刑事专业组主办、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协办的两高《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解读及贿赂案例分享会暨刑事汇第33期(北京),在大成北京总所举办。本次活动围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4月10日联合发布的《解释(二)》,由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姜志强主持,大成内外律师同仁到场交流,并同步在腾讯会议直播。

作为主办方,大成北京总所刑事专业组在活动中系统参与了主题解读、案例分享、互动讨论与总结提炼。张大为律师就《解释(二)》核心变化进行解读,重点涉及单位受贿、单位行贿等罪名量刑数额标准的明确,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职务侵占等犯罪入罪数额调整,期权腐败、低买高卖等隐性受贿数额计算规则,以及“承诺办事并收受财物”的认定和违法所得追缴范围扩大等内容。丁慧敏律师结合酒水类行受贿案件,分析特定财物真伪、价格认定与数额辩护思路;侯海东律师围绕医疗领域反腐案件及主体身份认定案件,分享定性、量刑、罚没和证据审查方面的实务经验;王珺律师结合最高检第61批指导性案例及《解释(二)》受贿数额认定标准,介绍新型、隐形受贿和放贷收息型受贿的认定规则;张志勇律师则从“平等保护”和非公人员职务犯罪刑事控告增多出发,提示民营企业及企业家加强刑事法律风险防控,并强调从旧兼从轻原则的适用。互动环节,孙晓洋律师、王峰律师、李伟律师、王营律师结合执业经验提出问题与建议。于兴泉律师在总结中对新规重点进行梳理,并鼓励律师持续深耕刑事业务、提升专业能力和学习能力。

从现场交流看,本次《解释(二)》释放出法网更严密、入罪门槛与量刑标准更细化、对新型隐性腐败惩治力度加大的明确信号。行业关切集中在单位犯罪与个人犯罪边界、非公人员与公职人员职务犯罪标准趋同、特定财物鉴定与价格认定、预期收益型受贿数额认定、国家出资企业中国家工作人员身份认定、民企刑事风险防控以及有效辩护路径等问题。这些议题既反映司法实践的新要求,也对刑事法律服务的精细化、专业化提出更高标准。

结合本次参会与交流,大成北京总所刑事专业组进一步认识到,面对司法解释和司法实践的新变化,刑事业务不能停留在一般性经验判断,而应在事实审查、证据分析、罪名边界、数额认定和程序适用等层面持续深化。后续,我所刑事专业组将依托刑事汇等专业交流平台,继续组织系列学术与实务活动,聚焦刑事法律前沿动态,推动律师加强对新司法解释、指导性案例和新型疑难案件的学习研讨;在刑事辩护、刑事控告及企业刑事风险防控等法律服务中,更加注重对单位与个人责任边界、涉案财物性质与数额、主体身份和因果关系等关键问题的精细研判,以更优质的法律服务回应当事人和客户的现实需求。

对客户而言,新规带来的不仅是辩护策略的调整,也意味着企业治理和刑事合规需要更前置的风险识别。尤其是民营企业及企业家,应更重视日常经营中的刑事法律风险边界,及时关注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等罪名的适用变化。大成北京总所刑事专业组将把本次活动形成的专业认知转化为持续学习和业务深耕的方向,协助客户在复杂司法环境中获得更清晰、更稳健的法律支持。

下一阶段,大成北京总所刑事专业组将继续围绕刑事法律前沿动态组织系列学术与实务活动,持续提升刑事法律服务水平,以专业力量服务法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