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生效以来,我国逐步构建数据出境监管规则。自《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2021年11月1日施行之日起,境外公司以向境内自然人提供产品或者服务为目的处理境内自然人个人信息的,应依据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的规定,申报数据出境安全评估、订立个人信息出境标准合同,或通过个人信息保护认证。

2024年3月22日,在《规范和促进数据跨境流动规定(征求意见稿)》发布近半年之后,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正式发布《促进和规范数据跨境流动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正式生效。《规定》对数据出境安全评估、个人信息出境标准合同、个人信息保护认证等数据出境制度作出优化调整,规定了免予申报数据出境安全评估、订立个人信息出境标准合同、通过个人信息保护认证的数据出境活动条件;明确了应当申报数据出境安全评估的两类数据出境活动条件;同时对数据出境安全评估的有效期限和延期申请、数据安全保护义务和监督管理责任、与数据出境安全管理其他规定的衔接适用等作了规定。从制度设计看,《规定》兼顾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旨在平衡数据跨境流动与国家安全、公共利益和个人信息权益之间的关系。

上述规则优化,对企业的数据跨境合规工作提出了更精细化要求:一方面,企业需要准确识别个人信息出境场景,判断是否符合豁免备案、评估或认证的条件;另一方面,对于需要履行申报或备案义务的场景,应及时完成安全评估、标准合同备案或认证等工作。尤其对跨地域集团公司而言,多主体、多场景下的合并备案与监管衔接,成为实务中需要重点应对的复杂问题。

在这一背景下,大成高级合伙人卢健律师带领团队,为全球跨国商业集团公司的境内6家子公司及2家代表处提供个人信息出境全流程合规整改法律服务。其中,卢健律师为2家境内公司及2家代表处提供个人信息出境合规整改法律服务,使公司及代表处出境场景符合豁免出境备案、评估或认证的条件。针对4家境内公司,卢健律师经过数据盘点,拟定并申报个人信息出境标准合同备案,并于2025年1月27日取得4家境内公司个人信息出境标准合同备案通知书。

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卢健律师持续关注境内数据跨境新规颁布情况,并兼顾主管部门、监管部门执法情况及申报程序变更、跨地域集团公司合并备案难等多重因素,确保客户的备案申请完全符合中国法律规定的要求。通过数据盘点、出境场景识别、豁免条件判断、标准合同备案申报等环节的衔接,团队为客户的数据跨境流动提供了合规保障,并最终取得省网信办备案通知书。据目前公开平台查询,该数据跨境全流程合规法律服务系2025年福建省首单律师提供并成功落地的个人信息出境标准合同备案法律服务。

从服务价值看,该项目体现了在《规定》施行背景下,法律服务机构以专业、审慎、全流程服务协助企业适应数据出境监管要求的实践路径。大成卢健律师团队将继续关注数据跨境新规及监管实践,紧跟行业标准,深耕数据合规领域,以优质、高效、专业、全面的法律服务,为客户在合规前提下推进数据跨境流动提供支持,助力企业合规经营与产业创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