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东海阳核电三期(5、6号机组)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成为核准核电项目。该工程是海阳核电项目扩建工程,两台机组将采用国产化CAP1000压水堆核电技术,单台机组额定电功率1300兆瓦,并将同步具备单机组不低于900兆瓦的供热能力。项目建成投运后,海阳核电将成为世界最大的完全采用非能动压水堆核电技术的核能基地,年发电量可达609亿千瓦时,约可满足7000万居民全年的用电需求,节约标煤消耗1856万吨,减排二氧化碳4863万吨、二氧化硫约15.8万吨、氮氧化物约13.7万吨,相当于种植阔叶林13.4万公顷;同时,供热能力将达1.6亿平方米,可满足25个县级市的清洁取暖需求。
从行业政策与产业趋势看,本次核准不仅体现了核电在清洁能源供给、清洁取暖和碳减排中的积极作用,也释放出持续推进碳中和战略、支持清洁能源发展、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的信号。核电项目投资规模大、建设周期长、技术标准高、安全与合规要求严,涉及能源政策、投资准入、央企与地方民企合作、公司治理、环境与社会责任等多方面要求。对参与其中的民营企业而言,专业、持续、贴合项目需求的法律服务,是依法合规参与和稳健推进项目的重要保障。
在本次项目中,大成律师团队作为本项目投资方民营企业莱州诚源盐化有限公司的法律顾问,为诚源盐化公司投资本项目提供法律服务。大成宋云锋、贺雯律师团队作为民营企业法律顾问,为诚源盐化公司与央企合作投资建设海阳核电三期(5、6号机组)、“海上风电+海洋牧场”融合发展实验项目、“盐光互补”等清洁能源项目持续多年提供了法律服务。
从企业实践看,诚源盐化公司作为此次核准的山东海阳核电三期(5、6号机组)投资方与公司股东之一,在全国盐业行业中规模效益产品质量名列前茅,是全国盐业行业企业的排头兵、山东省高新技术企业。近年来,诚源盐化公司在持续深耕盐化产业的同时,积极响应国家碳中和战略,持续加大清洁能源投资,诚源盐化公司与中广核集团合作投资建设了全国首个海上风电与海洋牧场融合发展研究试验项目——山东莱州30.4万千瓦海上风电项目、山东莱州土山600兆瓦“盐光互补”项目,“海上风电+海洋牧场”融合发展实验项目、“盐光互补”项目均已全容量并网发电。诚源盐化公司本次参与投资海阳核电三期(5、6号机组),不仅再次体现了央企和地方民营企业在新能源领域的优势互补,也是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市场准入一视同仁、民营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民营企业共享核电发展红利的具体体现。
面对核电与清洁能源项目对合规服务提出的更高要求,大成律师团队在持续多年的法律服务中,以专业法律服务支持客户依法参与清洁能源项目投资与合作。相关服务实践,体现了团队对清洁能源项目法律服务需求的长期关注,也体现了以合规为准绳、以客户需求为中心的服务理念。通过持续参与相关项目,团队进一步加深了对清洁能源投资、核电项目合规、央企民企合作等领域的理解,持续保持专业服务与项目需求相匹配。
对于客户而言,核电、海上风电、盐光互补等清洁能源项目往往兼具政策性强、参与主体多元、合规要求高等特点。专业法律服务的价值,在于帮助客户准确理解政策导向,依法合规参与项目投资与合作,在项目推进中强化合规意识,保障各方权利义务清晰、合作稳健。大成律师团队将继续立足客户真实需求,紧跟行业政策与标准变化,坚持合规经营与专业服务,为民营企业参与国家清洁能源建设和碳中和战略实施提供专业法律服务支持。
面向未来,大成律师团队将始终关注能源行业政策、核电技术发展和清洁能源产业趋势,持续深耕清洁能源领域法律服务,以合规、专业、稳健的服务陪伴客户把握绿色发展机遇,助力清洁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为客户价值提升和产业转型升级贡献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