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23年3月和前夫离婚,离婚协议写婚后买的那套房子归我,贷款他还,但房子还没过户,还在两个人名下。2024年1月他不还贷款了,贷款机构催我,还说可能起诉。他现在再婚,想把房子抵押。我带着孩子住着。请问离婚协议能对抗贷款机构吗?我能要求法院把房子判给我吗?需要先还清贷款才能过户吗?他再婚配偶有份吗?
先说定性:离婚协议是你和前夫内部约定,管不了贷款机构。房贷没还完、抵押没解除、房子还登记在两人名下,银行作为抵押权人、共同债权人,照样能催你、起诉你,甚至拍卖房子。前夫再婚配偶一般没份,因为离婚时已把房分给你,不属于他再婚后的夫妻共同财产;但登记没改,有被前夫乱抵押的风险。 怎么解决: 1. 马上去贷款银行调合同,确认你是不是共同借款人、抵押人。 2. 尽快起诉前夫,要求履行离婚协议、还贷、配合过户;同时申请财产保全、异议登记,防他再抵押。法院可以判他协助过户,但判决不能直接对抗银行抵押权。 3. 想过户,通常得先还清贷款解押,或跟银行办转按揭、变更主贷人,银行不同意就过不了。 4. 银行若起诉,你应诉,先协商或代还,再凭离婚协议向前夫追偿。 5. 他再婚配偶要分,基本没戏,除非她实际参与还贷或登记加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