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强律师,您好。我是河北石家庄一个小学教学楼项目的实际施工人,2022年11月通过内部承包方式从总包手里接了主体劳务,项目2023年12月竣工验收。结算时总包扣了5%保修金,说两年后给,但2025年6月又发函说屋面漏水要扣维修费,直接从保修金里扣。可漏水是甲方指定材料的问题,维修时也没通知我。想问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和保修金返还纠纷该怎么处理,能不能申请造价鉴定?
这事核心是两笔账: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和保修金返还。 先说定性:小学教学楼屋面防水,最低保修期是5年,2023年12月竣工,2025年6月确实还在保修期内。但漏水若是甲方指定材料造成的,责任不该全砸你头上;总包维修前没通知你,直接扣5%保修金,依据不足。内部承包虽然可能被认定无效,但结算和保修金约定一般可参照处理。 怎么解决:先去办三件事:一是书面发函给总包,明确异议,要求提供漏水原因鉴定、维修通知记录、维修合同和发票;二是把内部承包合同、结算单、竣工验收单、甲方指定材料证据、聊天记录全留好;三是协商不成,直接去石家庄项目所在地法院起诉总包,要求返还保修金和利息。 能不能申请造价鉴定?可以,但别只盯着造价。更关键的是申请“漏水原因鉴定”和“维修费用合理性鉴定”。如果责任在甲方指定材料,你还能追偿。建议尽快找律师发函并准备起诉,别拖过诉讼时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