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我通过中介买了套二手房,合同签了、定金交了,但过户前我因为本地限购政策被查出没有购房资格。现在卖家说是我违约,要没收定金,中介也要收全额中介费。我觉得政策变化不是我能控制的。请问律师,这种情况能解除合同吗?定金和中介费还能不能要回来?
这种事,先定性:本地限购政策导致你突然没购房资格,一般不算你故意违约,通常属于“不可归责于双方”或情势变更,合同目的没法实现,你有权主张解除二手房买卖合同。定金方面,卖方不能直接按“定金罚则”没收,原则上应退还;但如果你签约时明知或应知自己没资格还硬签,就有过错风险。中介费方面,中介促成签约通常有权收,但交易没办成、又没尽到购房资格审核提示义务,全额收就悬,可以谈减免或只给部分。 建议你:先去翻合同和中介合同,看解除、定金、中介费条款;保存限购政策文件、资格查询记录、微信聊天记录;书面发解除通知,跟卖家和中介协商退定金、退/减中介费;谈不拢就去法院或仲裁,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定金、调整中介费。关键词:二手房买卖、限购政策、购房资格核验、定金罚则、中介费退还、合同解除、情势变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