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强律师,我父亲去年12月在小区物业打扫卫生时滑倒,股骨颈骨折,物业说他超过退休年龄了,不算工伤。我们觉得很不合理。请问超龄农民工工伤怎么维权?能走人身损害赔偿吗?赔偿项目和工伤有什么区别?
这种事关键在于你父亲和物业是否构成“劳动关系”。超龄农民工如果没领退休金、没享受养老保险,很多法院会认定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可以申报工伤。但如果物业签的是劳务合同或者已领养老金,就只能走人身损害赔偿。 **怎么维权:** 1️⃣ **先确认劳动关系**:去当地劳动仲裁申请确认劳动关系(哪怕超龄,部分地区支持)。 2️⃣ **工伤认定**:拿到确认书后,向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要求物业承担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伤残赔偿等。 3️⃣ **如果走人身损害**:直接向法院起诉物业,依据《民法典》第1198条(安全保障义务),要求赔偿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伤残赔偿金等。 **赔偿项目区别:** 工伤赔的是**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医疗补助金**等,标准固定;人身损害赔的是**误工费(按实际收入)、精神损害抚慰金**,还可能算伤残等级系数。人身伤害赔偿通常比工伤赔得多,但需要证明物业有过错(比如地面湿滑没警示)。建议优先走工伤,因为无过错原则,物业赖不掉;如果工伤被拒,再转人身损害诉讼。找个专业劳动法律师帮你跑流程,别自己硬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