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小区物业的保洁员,2024年4月7日下午在深圳擦高层外墙玻璃时从梯子上摔下来,脚踝骨折。物业经理说我是临时工,没有社保,只肯按意外险赔医药费,还说我自己没扶稳也有责任。我们签过一份劳务协议,但每天要打卡、穿工服、听班长安排。现在物业只给我发了一个月最低工资就让我别来了。请问临时工受伤算工伤吗?没有社保能不能走工伤赔偿?劳务协议会不会影响劳动关系认定?
这种事别被“临时工”唬住。法律上没临时工,关键看实际用工:你打卡、穿工服、听班长安排,小区物业保洁员很可能构成事实劳动关系。只要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擦高层外墙玻璃摔伤,就应算工伤。劳务协议只是证据,不影响事实劳动关系认定;没社保,物业也得按工伤待遇赔,不是只报意外险医药费。 先去深圳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单位30天不报,个人1年内报;你2024年4月的事,时效要特别小心,若中间一直找物业、仲裁确认劳动关系,被耽误时间可能扣除。带打卡、工服、排班、微信、工资流水、证人。若要先确认劳动关系,走深圳劳动仲裁。伤情稳定后做劳动能力鉴定,脚踝骨折可能评残。物业发一个月最低工资就让别来,涉嫌违法解除,可一并要赔偿。意外险赔了也不免工伤责任。若工伤走不通,可提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高空作业没安全绳等,物业责任大。赶紧找深圳工伤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