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24年2月19日早上骑电动车去物流仓库上班,在离单位门口不到五百米的地方被闯红灯的货车撞了,交警认定对方主责。单位说我还没进厂区,不算上下班途中工伤,只给病假。我有考勤定位、路线导航记录、事故认定书。现在手术费花了六万多,货车保险只垫了一万八。请问上下班途中交通事故认定工伤需要满足什么条件?主要责任在对方是否就能算?工伤和交通事故赔偿能同时拿吗?
单位这说法站不住。上下班途中工伤就看四点:合理时间、合理路线、以上下班为目的、非本人主要责任。你从家骑电动车去物流仓库,离厂区不到500米,有考勤定位、路线导航、事故认定书,交警认定货车闯红灯主责,你只要不是主要责任就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不以进没进厂区为界。 先去办:让单位30天内申请工伤认定;它不办,你或家属1年内直接去人社局申请,带劳动关系证明、事故认定书、路线图、病历。认定后做劳动能力鉴定。 赔偿:工伤和交通事故可以同时走,但医疗费不能重复拿。货车保险继续索赔;单位没交工伤保险,工伤待遇由单位掏。别只请病假,赶紧申请,盯住1年时效。物流仓库、电动车通勤、厂区门口、考勤定位这些证据都留好。
